关于推荐江西省第八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江西省将于11月召开第八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根据《省民宗局关于报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材料的通知》(赣民宗电〔2019〕23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基层单位公示,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出的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已经通过省民宗局初审,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0月21日—25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01-6441273/6441560,传真:0701-6441273,电子邮件:,6441273@163.com,地址: 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8楼B819,邮编:335000。
鹰潭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1.鹰潭市贵溪市樟坪畲族乡太源畲族村民委员会
2.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1.雷加生 男 畲族 鹰潭市余江区潢溪镇店前村民委员会雷家组
2.王秀英 女 汉族 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街道办事处新广场社区